据《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有关规定,现对我校职务科技成果转让现金奖励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
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职务专利转让现金奖励情况公示表
成果名称 | 具有精细筛选功能的选煤机、一种煤泥分选装置、煤泥干燥装置、煤炭分选机、一种煤炭分选设备 |
成果转让状态 | 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经过知识产权局权利转移备案 |
成果转化方式 | 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专利权人变更) |
收益人 | 乔阳 |
金额 | 95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