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1年)
汽车工业是产业关联度高、规模效益明显、资金技术密集、消费拉动大、就业面广的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也是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十五”以来,我市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已逐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使我市汽车工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为积极应对当前形势,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保持汽车工业平稳持续较快发展,实现我市汽车工业调整振兴,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一)现状。我市汽车工业起步于20世纪60年代初,目前已形成包括重型载货汽车、专用车、客车、电动车、摩托车、发动机及零部件等门类较齐全的产业体系。2008年,全市共有80家汽车生产企业,其中整车生产企业5家(包括重汽子公司),专用车生产企业13家,电动车生产企业1家,摩托车生产企业5家,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56家。2008年,我市汽车生产企业共有职工5万余人,总资产665亿元,生产汽车10.6万辆、专用车2万辆、摩托车118.1万辆;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67.5亿元,利税45.5亿元,利润28.9亿元,增加值83.3亿元,出口创汇7.3亿美元。
我市重型汽车、专用车在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的优势地位突出。一是重型汽车具有突出竞争优势。目前,重汽集团已形成九大系列1700多个车型,产品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跃居全国重卡行业之首并进入世界重卡企业前5位。二是专用车具有相对优势。产品品种繁多,主要有自卸车、牵引车、特种车、大中轻型客车及半挂、全挂车、集装箱运输车、城市环卫车、冷藏保温车、罐式车、水泥搅拌车等几十个品种,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三是部分汽车零部件配套能力、市场占有率具有一定的优势。以沃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明水汽车配件和鲁得贝车灯有限公司为代表的汽配企业,已成为国内重要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和国外部分汽车企业的配件供应商。四是汽车产业装备水平显著提高。汽车生产企业50%的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中20%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研发能力不断提高,新产品产值率达到20%以上。11家企业建有国家、省、市技术中心或研究院(所),拥有“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各1个,“山东名牌”8个,“山东驰名商标”2个。重汽集团在国家级技术中心基础上,新创建了国家重型汽车工程技术中心。
我市汽车工业虽然具备了一定基础和优势,但也存在着一些结构性问题:一是发展缺乏统一规划布局及整体协调发展。产业布局还比较分散、生产规模小、集中度较低,产业拉动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产品结构性矛盾突出。重型车发展较快,而市场需求潜力大、增长速度快的轿车和客车才刚刚起步;代表汽车产业发展方向的新能源、节能型、环保型汽车比重不高;专用车产品工艺、车型存在趋同化,自主开发新产品能力不强。三是零部件配套能力滞后于整车发展。零部件生产企业在配套技术、质量、成本等方面实力不强,普通配件多、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关键零部件少,本地配套率偏低,跟不上整车发展需要。
(二)面临的形势。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市汽车行业产品订单减少、经济效益下滑、产品出口增速放缓等问题逐步显现。总体来看,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汽车市场正处在增长期,城乡市场需求潜力巨大,汽车产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面对当前形势,我市汽车产业要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整合资源,促进汽车产业由速度发展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市场为导向,以现有汽车企业为依托,以自主创新为核心,以产品结构优化、调整为主线,以国际化、市场化、高端化为发展方向,重点发展重卡、轿车和摩托车,大力推进零部件配套协作,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促进我市汽车行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实现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1.市场导向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开拓、培育汽车消费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和企业组织结构。2.科学调整原则。提高汽车产业集中度,拉长汽车产业链,实现专业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的产业新格局。集中力量优先扶持骨干企业、重点产品,形成规模优势,推进汽车及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3.技术创新原则。坚持技术创新,强化技术改造,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强核心技术保护,自主创新研发汽车产品和新能源汽车;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规划目标。
1.规模总量。到2011年,全市实现重型车和轿车整车年生产能力35万辆,专用车6万辆,摩托车260万辆,汽车零部件150万辆的配套能力。其中,重型汽车15万辆,保持国内领先地位。新能源汽车在新车中所占比重达到5%。全市汽车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200亿元,年均增长21%以上;出口创汇11亿美元;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240亿元,年均增长22%。
2.产业布局。引导汽车产业向东部工业区发展,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东部建成全国最大的重型汽车产业园及孙村片区、临港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济南高新开发区建成吉利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青年汽车生产基地和宝雅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专用车、摩托车生产向东部集聚,建成轻骑摩托车工业园。各类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产业集中度争取达到70%以上。
3.骨干企业。优先培育重汽、吉利、青年、轻骑、中集、宝雅6家具有较强竞争力企业加快发展壮大,2011年,力争重汽、吉利、青年、轻骑、宝雅、中集6家企业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00亿元、100亿元、70亿元、60亿元、20亿元和15亿元,形成以重点骨干企业集团为核心,具有产业拉动作用的汽车工业园区及产业链条。4.产品结构。建成国内驱动形式和吨位覆盖齐全的重型汽车生产基地,产品水平和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高端产品达到或接近国际水平。推进高端及小排量轿车生产,重点发展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规模化。注重开发适合农村市场需求的汽车、摩托车产品,加快形成重型车、轿车、新能源汽车、摩托车、专用车多品种同步发展的汽车产业格局。5.技术进步。形成与国际接轨并具有较强自主研发能力的汽车工业创新体系,新建4家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新增2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4个以上山东名牌产品,形成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重型车、轿车、专用车、摩托车、电动车自主品牌,提高国内外市场占有率。
三、调整振兴的重点任务
围绕建设国内最大的重型汽车研发生产基地和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轿车、摩托车、电动车生产基地,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坚持整车发展与零部件配套并举,着力构建协作配套体系,实现汽车产业整体竞争力明显提升。
(一)重型车。加快发展中高档重型汽车。以重汽集团为龙头,充分发挥国家重型汽车工程技术中心的优势,加大科技攻关,提升大功率大吨位汽车的安全性、可靠性、节能环保性和舒适性。积极开发应用重型汽车悬架系统、汽车驱动桥、盘式制动器系统等先进总成技术;做好12万吨锻造能力的提升改造;确保配套引进的汽车水箱、汽车仪表盘生产线的投产运营;扩大具有自主产权的EGR国Ⅲ大功率发动机生产规模,加快国Ⅳ发动机的研制。全面提升重型车的技术水平,提高商用车的节能环保水平,发动机燃油消耗率平均降低15%以上。
(二)轿车与客车。加快发展轿车,不断提高轿车自主创新和技术含量,提升机电一体化水平。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汽车电子技术、车载电子装置及汽车电子元器件。加快高端轿车和1.6L排气量以下经济型轿车的开发生产。坚持走合资合作的道路,加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力度。加快吉利、青年轿车整车及配套项目建设,形成轿车规模化生产能力。
加快发展大中型豪华客车,开发生产混合动力、超级电容及天然气客车。积极开发智能底盘系统,提升底盘匹配技术,提高汽车安全性、环保性和舒适性。扩大产业规模,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
(三)专用车。鼓励专用车企业联合、合作,优化资源配置,产品结构向“专、精、特、新”转变,实现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加快专用车企业技术改造,推广专用车轻量化技术,提升机、电、气、液一体化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实现专用车行业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的新跨越。不断开发新产品,拓宽和完善产品系列。重点发展高等级公路运输车辆,提高集装箱运输车、厢式冷藏运输车、公路维护车的产品规模;开发具有高附加值、满足不同需求的城市环卫车、市政作业车、机场和油田用车、医疗卫生用车、军用车等特种车和专用车,形成生产集中、特色突出、技术先进、用途广泛的改装车产业。重点支持中集车辆、重汽专用车、鲁泉机械、普天通信、萨博特种汽车等企业的改造提升。
(四)摩托车。以高可靠性、低排放、低油耗为目标,研究开发新型发动机,生产满足绿色环保要求的摩托车。扩大出口,大力发展宽领域多系列规模化的摩托车产品,实现摩托车产业的振兴。重点支持兵装集团整合现有资源,建成济南轻骑摩托车工业园。
(五)发动机及零部件。围绕整车配套,搞好发动机的升级换代。加快开发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功率发动机,使重汽成为国内外重型汽车发动机的重要生产基地。发挥重型汽车技术领先优势,支持拥有自主产权的“中国重汽”EGR欧III发动机扩大规模和国IV发动机的成果转化。加快推进吉利汽车发动机及零部件骨干企业建设,并形成与轿车同步的关键零部件网络。鼓励零部件企业与主机厂的同步发展,提高零部件的本地配套率,强化行业协作,增强龙头企业对上下游和相关行业的带动作用。鼓励企业按照国际化标准组织生产,提高汽车零部件系统化配套、模块化供货能力,提高零部件行业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标准,提高零部件的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加快发展汽车电子产品,推动零部件产品结构优化和实现快速升级。
重点支持电动车再生发电、电子制动、双轮毂电机驱动及电子差速等技术的研发突破,支持研发汽车发动机系统EMS、电子随动灯光系统及LED车灯系统、轮胎监测系统、电子稳定系统ESP等系统和总成。
(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抓住我市列入国家确定的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之一的有利时机,鼓励具备条件的轿车、客车企业引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项目,突破关键技术,争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主动权;打造具有自主品牌的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油电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使之成为带动我市产业升级、提升综合实力的新增长点。
加快培育建设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重点支持宝雅新能源汽车在出口加工区建立生产中心,形成年产5万辆外销电动汽车的规模;在高新区建成集研发、生产、配套一体的新能源汽车园区,形成年产10万辆、配套能力15万辆的规模。积极推动宝雅公司已开发拥有的小型化新能源、环保、低速电动汽车尽快打开国内市场。
四、政策措施
(一)强化政策导向。切实落实国家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转型、税收优惠等各项政策措施,做好财政专项资金和扶持资金的使用。认真执行国家对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推动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完善二手车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调整汽车产品品种结构,在发展重型汽车同时注重扶持其它产品的发展。以节能、环保和安全技术为主攻方向,大力扶持重型汽车、轿车、新能源汽车、摩托车、专用车发展壮大,优化提升产品结构。鼓励重汽集团进行区域化重组,争取新组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落户济南。严格执行国家公告管理制度,实行生产一致性管理。加大对汽车行业生产经营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产品合格证发放管理制度,坚决取缔不合法生产行为,维护车辆生产经营秩序。
(二)优化布局结构。加快重点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园区建设,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进园区发展创造条件。加大园区的招商引资力度,制定具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千方百计引进项目。重点引进先进汽车生产技术和具有节能、环保型的汽车项目、零部件及零部件总成生产企业和技术,不断提高汽车的整体生产水平。以中国重汽、吉利汽车为龙头,形成重型车、轿车、专用车、摩托车、电动车等产品为骨干的汽车产业集群。围绕整车带动配套零部件和原材料等行业同步发展,并向周边城市延伸,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产业链,建成从整车设计、生产、零部件配套及销售一体化的汽车产业体系。
(三)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列入省、市汽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重点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加大财税信贷支持力度,加强银企沟通,积极引导企业充分用足用好财税优惠政策,对重点企业和项目在信贷资金和担保上给予重点支持。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从发展规划、项目投资、人才技术、生产经营、市场销售等多方面提供支持,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四)大力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加强技术中心建设,积极支持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技术中心。用足用好国家、省、市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各项支持政策。鼓励企业提高新产品开发资金占销售额的比重,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所得税前抵扣力度,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对重大科研成果、国内首创技术给予奖励。支持重点企业突破瓶颈及关键技术,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全面提升汽车及配件技术开发水平,建立较强的新产品自主研发和创新体系。加大名牌产品的宣传和保护力度,鼓励企业争创名牌,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五)积极开拓汽车消费市场。支持举办各种汽车展销会,活跃汽车消费市场,引导理性科学消费。努力开拓国外市场,力争汽车及零部件出口比例逐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性能、配置和价格满足需要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列入政府目录的自主创新汽车产品。充分利用在国内外已建立起来的销售网络,完善汽车品牌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服务。
(六)加快零部件配套与整车同步发展。充分发挥汽车产业的拉动作用,不断引进先进的汽车配套企业,大力提高零部件企业配套能力,逐步建成满足整车发展需求的汽车、摩托车零部件配套生产基地,形成有机的产业链。注重对传统汽配企业的产业改造提升,从整车到零部件,从总成件到结构件,从自制件到协作件的制造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七)进一步强化协调服务。加强对汽车工业发展的协调服务,提高行政效率,政府相关部门依据汽车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目标要求,建立项目审批、建设的“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为汽车工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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