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举行新闻发布会。
科技部对《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进行了解读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出
“科技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实施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据科技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一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类创新主体积极行动,2016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1407亿元,同比增长15.97%,首次突破1万亿;2017年1-8月,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项数150353项,成交金额5318.4亿元,同比增长14.4%。
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建设意义重大
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是促进科技成果持续产生,推动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应用并实现经济与社会价值的生态系统。建设和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一项重点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家“十三五”规划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等都对此作出了部署,意义重大。具体分为三个方面,首先,这是有效把握和应对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态势,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必然要求。其次,这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的关键举措。再有,这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重要抓手。
《方案》首次提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概念
《方案》第一次提出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概念,最突出的特点是设计出了一个体系框架,着力对现有技术转移体系做出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把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现有工作和各个环节勾连起来,使之更加适应科技创新规律、技术转移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还明确了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改革突破方向,优化政策环境。
据介绍,《方案》提出了“两步走”的目标:第一步,到2020年,适应新形势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建成,有利于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第二步,到2025年,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全面建成,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
《方案》还明确了三方面战略重点:一是立足发展全局,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二是瞄准薄弱环节,加快构建高效协同的技术转移体系。三是破除制度障碍,加快培育技术转移的良好生态。
《方案》提出了三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优化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构建技术转移体系的“四梁八柱”。二是拓宽技术转移通道,放大技术转移体系的辐射和扩散功能。
三是完善政策环境和支撑保障,保障体系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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