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职务科技成果转让提取现金奖励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有关规定,现对我校职务科技成果转让现金奖励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21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
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职务专利转让现金奖励情况公示表
成果名称 | 一种新型的乙二醇单异丙醇胺制备方法 |
成果转让状态 | 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经过知识产权局权利转移备案,并取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
成果转化方式 | 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专利权人变更) |
收益人 | 叶正茂 卢晓磊 |
金额 | 95500元 |
校审:刘峰 复审:张志国 终审: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