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有关规定,现对我校职务科技成果转让现金奖励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03月06日起至2025年03月20日。
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
2025年03月07日
职务专利转让现金奖励情况公示表
成果名称 | 一种 ZnFe₂O4 纳米颗粒炭纤维
复合超级电容器电极材料及其
制备方法;一种分级多孔活性
炭电极材料的无模板制备方法 |
成果转让状态 | 签订专利权许可合同,经过知识产权局权利许可备案 |
成果转化方式 | 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 |
收益人 | 杨树华 |
金额 | 10000元 |
校审:马德龙 复审:张志国 终审:颜梅